李 慎 明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不断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
如何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江泽民同志1998年曾说:“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必须处理好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依法办事的关系。党的领导是关键,发扬民主是基础,依法办事是保证”。(《论党的建设》,第293页)。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六届二中全会明确指出: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因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其中首要和关键的是坚持党的领导。正因为如此,我们党在表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一根本原则时,把坚持党的领导放在了首位。
什么是党的领导?胡锦涛同志明确指出:“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坚持依法执政,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2004年9月16日《人民日报》)。为什么要坚持党的领导?归根结底是由于:“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什么是人民当家作主?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我国现行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现行宪法不仅规定了人民主权这一根本原则,同时也规定了实现人民主权原则的方式。因此,人民当家作主是否可以这样表述:全国各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各种制度、途径和形式,行使作为国家和社会主人的权利,实现自己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根本利益。
什么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经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首先明确以上三个基本概念,有助于准确、全面、科学地把握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内涵和根本要求,以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这三者之间的有机统一与相互关系,从而进一步深刻认识坚持党的领导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能力的关键。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则和我国历史发展的必然
坚持党对无产阶级革命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领导,是马列主义的创始人、我们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一以贯之、一脉相承的重要思想。早在1850年,马克思、恩格斯就明确指出:党“应该使自己的每一个支部都变成工人协会的中心和核心”(《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69页)。1921年,列宁指出:“国家政权的一切政治经济工作都由工人阶级觉悟的先锋队共产党领导。”(《列宁选集》第4卷,第624页)毛泽东和邓小平也多次论述过坚持党的领导的重要性。1957年,毛泽东说:“中国共产党是全中国人民的领导核心。没有这样一个核心,社会主义事业就不能胜利。”(《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303页)1979年,邓小平说:“我们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削弱甚至取消党的领导……这事实上只能导致无政府主义,导致社会主义事业的瓦解和覆灭”(《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69—171页)。1989年,江泽民同志指出:“共产党的领导是实现工人阶级历史使命的根本保证。中国人民选择共产党的领导,选择走社会主义道路,这是在长期艰苦卓绝的斗争中得到的共同认识,反映了历史发展的必然。”(《论党的建设》,第6页)胡锦涛同志同样十分强调坚持党的领导,他在党的十六届二中全会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削弱党的领导,脱离党的领导,放弃党的领导,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就不可能建设好。” 他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也明确提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必须把党的建设搞好,要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
资本主义社会高度发展的生产力,为最终消灭私有制和人剥削人的现象准备着丰厚的物质基础;资本主义日益社会化的大生产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不可克服的矛盾造就出一批又一批处于被压迫地位的、代表先进生产力的无产阶级。无产阶级要获得自身解放,并完成解放全人类的伟大历史使命,就必须建立和坚持由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的、由无产阶级先进分子组成的革命政党的领导。无产阶级只有在本阶级革命政党的领导下,才能不断得到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武装,认清自己的历史地位和历史使命,从自在阶级转变为自为阶级;才能有正确的纲领和路线,确保无产阶级的革命和建设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进;才能使分散的力量联合起来,形成一个坚强的战斗集体,按照本阶级的意志,为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统一行动;才能团结、动员和组织最广大的人民群众,为实现无产阶级在各个历史时期的任务和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而世代相继地共同奋斗。
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已经证明,党的领导不仅是无产阶级夺取和掌握国家政权、同时也是建设社会主义的首要条件和普遍规律。苏东演变的教训,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经验,从正反两个方面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自1840年鸦片战争和1911年辛亥革命以后,我国各阶级、阶层人民群众为了民族和自身的解放,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但革命常遭失败,没有获得根本的成功。直到1921年中国共产党诞生,领导中国人民进行了二十八年艰苦卓绝的斗争,牺牲了几千万先烈,才取得彻底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建立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国家的辉煌胜利。中国革命的实践奉献出这样一个伟大的真理:要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无论是靠人民群众的自发斗争,还是靠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政党都不行;有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有了新中国和中国人民的翻身解放;中国共产党在新中国执政的“合法性”即政治基础是与生俱来的。
人民当家作主,首要和最根本的是在经济上当家作主。没有这一条,其它都无从谈起。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通过没收、接管官僚资本、继承解放区公营经济以及苏联移交及其它途经,在金融和现代工业、交通等所有主要经济领域建立了占主导甚至绝对主导地位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明确指出:“凡属国有的资源和企业,均为全体人民的公共财产,为人民共和国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主要物质基础和整个社会经济的领导力量”。经过1956年基本完成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新中国成立五十五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取得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举世公认的伟大成就,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这就是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政、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经济基础。
正因如此,《决定》明确指出:“我们党成为执政党,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我们党要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首要和关键的是必须保持党的先进性、坚持党的领导。
二、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这一执政本质的保证
有一种观点认为,在革命时期要取得革命的成功需要党的领导,在建设特别是改革时期,只要有一套健全的政治体制,就可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了。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项十分宏伟艰巨的事业。这项事业的核心内容,就是要保证要人民当家作主,实现共同富裕。而要不断推进这一宏伟事业,就必须继续在最无狭隘性和自私自利性,最有远大的政治眼光和严密的组织性的世界上最先进的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即共产党的领导下,按照社会主义发展的客观规律,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实现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但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决不是什么人恩赐的现成制度,而是以共产党为领导核心的人民群众在长期的艰苦实践中奋斗摸索完善起来的。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国家都标榜自己主张超阶级的“民有、民治、民享”的民主,并将之赐给所谓 “全体人民”,但其实质只是极少数人的民主。社会主义民主是人类社会有史以来真正为实现绝大多数人而不是为了某个小的集团、某一部分人利益的民主。因此,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只能是人民自己的事业。这一真理只有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共产党才能真正认识和掌握,并自始至终地坚持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前进的根本动力的唯物史观。因此,只有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共产党才能真正做到坚定地相信群众,紧紧地依靠群众,始终地为了群众,充分地发扬民主以最大限度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并不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坚持共产党的领导还是由我们党的性质与宗旨决定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者和坚定维护者。这不仅体现在党的理论、纲领、路线和方针、政策上,而且体现在党的各项实际工作中。我们应当看到,实现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一个需要不断发展、不断巩固的相当长的历史过程。我国现在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这一历史阶段的国际环境和我国经济与社会结构的条件所决定,我国社会还存在着阶级和阶层差别,各阶级阶层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也存在着一些不同利益和利益发展要求之间的矛盾。在这种历史条件下,坚持共产党领导的重要性,还突出地表现在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从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正确处理社会利益矛盾,协调社会利益关系,正确全面地反映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总是由各方面的具体利益构成的。在正确反映并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时,应认真考虑和兼顾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但是,最重要的是必须首先考虑并满足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要求,优先保证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工农基本群众的利益。还需要强调的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全新事业,无论是在理论还是在实践上,都具有极强的探索性。因此,只有在没有任何私利的共产党的统一领导下,才能高屋建瓴、审时度势、统筹全局、把握方向,并结合不断变化着的实际,积极稳妥地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正确认识和处理党的领导和国家政权的关系,是我们坚持和加强、完善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发展提高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从而实现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一个重要课题。党政职能应该分开。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不能以党代政,不能代替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行使权力。随着历史条件、社会环境、具体任务的变化,党的领导方式和方法也必须相应有所改变,但是正如江泽民所说:“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党的执政地位,是通过党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来实现的。如果放弃了这种领导,就谈不上执政地位。各级政权机关,包括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和军队都必须接受党的领导,任何削弱、淡化党的领导的想法和做法,都是错误的”(《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党的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555页)。这也就是说,中国共产党统领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是其他任何政党和集团无法替代和完成的。否则,全国就会出现一盘散沙的局面,人民当家作主也就无从谈起。
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正确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途径和法治保证,意义重大。无论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还是坚持和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民主政体,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都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但是,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依法治国决不是不要党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她领导人民在长期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建设、改革中形成的。党既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提出者,更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领导者和组织者。我国的宪法和法律体系,既有人类法治的一般特征,更有着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的社会主义本质特征。党的领导是实现依法治国、保证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沿着正确方向发展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上的根本保证。没有共产党的领导的法治,决不是社会主义的法治;只有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才能正确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这三者是完整有机的统一体,缺一不可。不能仅讲依法执政,而忽略以科学的思想、科学的制度、科学的方法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科学执政,忽略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的民主执政。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要解决的问题很多。其中包括执政理论、执政方略、执政体制、执政方式和执政基础等。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办事,是党采用什么执政方式开展执政活动的问题.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方式、方法和途径问题,而决不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全部内容。因此,我们应充分重视和坚决贯彻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充分重视执政方式的重要性,但不能用“依法治国”这一单项要求,来替代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 主和依法治国这三者有机统一中的其他两项。要坚持和正确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说到底,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必须通过党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从一定意义上讲,依法治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一种具体实现形式和方式。早在1938年,毛泽东同志就指出:“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观点看来,阶级的专政与党的专政是有分别的东西,党只是阶级的最有觉悟的一部分人的组织,党应当而且只能在无产阶级国家中起领导作用,党不应当而且不能代替阶级去实行专政。”(《毛泽东著作专题摘编》,第1869页)在当代中国,无论是党的领导还是人民当家作主,都必须得到法治的保障并在法治范围内实施,严格依法办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但是,也决不能以依法治国代替党的领导。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有着鲜明的阶级性。体现无产阶级意志的法与体现资产阶级意志的法,在阶级实质上是根本不同的。有人说,法律高于一切,相对于任何个人和组织而言,我们承认它高于一切。但超出了这个范围说法律高于一切,则是片面的、形而上学和绝对化的提法。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要勇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当情况发生了变化,需要适应新的情况,更好地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党就要通过国家机关依照法律程序,及时地修改或废除相关过时的法律。而宪法和法律的制定、修正、修改或废除,离不开党的领导。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和呼声,是我们宪法和法律合法性的全部来源,也是其得以永葆活力的动力和源泉。只有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才能使党领导人民群众依法治国的方略真正落到实处,保证最广大人民群众在依法治国实践中的主人地位和根本利益得以实现。
党的领导不仅体现在宪法和法律的制定、修正、修改或废除上,而且体现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先锋模范作用上。我们党是执政党,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都应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没有任何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执政党的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广大群众就会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以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就会真正落到实处。党的领导,也体现在对经济工作和思想文化工作的领导等诸多方面。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主要是把握方向,谋划全局,提出战略,制定政策,推动立法,营造良好环境,从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党对思想文化工作的领导,主要体现在通过报刊、书籍、广播、电视、因特网、课堂等多种宣传工具和各种形式的思想政治教育,不仅直接宣传解释宪法和法律,而且进行马克思主义的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思想的教育,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从而传播先进文化,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帮助人民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不断提高道德水平、法制观念和科学文化素质。党的各级组织还针对群众的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有的放矢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关心并尽可能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所有这些,都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奠定良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基础。
四、在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实践中不断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是不断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的关键。在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实践中不断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
首先,高度重视对党的理论工作的领导,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我们必须看到,马克思主义具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必然要随着时代、实践和科学的发展而发展。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必须根据历史条件和社会环境的变化,根据新的实践经验,不断丰富、完善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我们也必须看到,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无疑是共产党人必须始终不渝坚持的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同时也是我们党不断提高发展包括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能力在内的党的执政能力的强大思想武器。马克思主义在实现共产主义之前绝对没有“过时”,并正在生机勃勃地实践着和发展中。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立场、观点、方法,不断巩固和加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里的指导地位。从一定意义上讲,我们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所取得的所有成绩,都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正确理论即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指导的结果。理论正确,党就坚强,政策就正确,思想就统一,经济就发展,社会就稳定;反之,党便涣散,政策便失误,思想便混乱,经济便停滞甚至倒退,社会便动荡。苏联解体、苏共垮台的根本原因,是在党内,党内发端于思想理论,是其逐渐脱离、背离乃至最终背叛马克思主义所致。因此,坚持党的领导,就要首先坚持和加强对党的理论工作的领导。党的理论正确了,党的政治、思想、组织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就有了可靠的基础和保证。我们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历来高度重视党的理论工作,高度重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研究、运用、建设和发展。正在实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做出的战略举措,表明了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认识更加深刻和成熟。马克思明确指出,每个时代总有属于它自己的问题,准确地把握并解决这些问题,就会把理论、思想,把人类社会大大地向前推进一步。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随着改革开放、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国内外一系列新情况正在凸显,越来越需要与时俱进的理论上的指导。国际国内这些新的重大变化,也给我们党的理论工作提出了一系列亟待研究的新的重大课题。仅从党的建设方面来说,就有一系列重大问题迫切需要给予科学地回答:如何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从政治、经济、文化等诸方面进一步落到实处?如何始终把党风问题作为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的重大问题来抓,真正有效地克服党内腐败现象?如何坚持与时俱进、勇于创新,不断有效地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如何积极借鉴世界上其他执政党包括西方民主党的执政经验,同时又怎样确保我们党的性质、本质和特色?只有高度重视党的理论工作,不断解放思想,科学地回答时代所提出的新的重大理论与重大实际问题,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我们党的事业才能生机蓬勃并万古长青。
其次,坚决相信、紧紧依靠和始终为着最广大人民群众,始终保持党的性质和宗旨。正如《决定》指出的那样,“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它是靠自身的先进性赢得的。而先进性最为根本的体现,就是党必须始终保持工人阶级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先锋队的性质,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只有做到这一点,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就有了更为深厚的最为先进的阶级基础和最为广大的群众基础,就有了实质的合法性,就可以超越所谓的普适性的普选和程序正义。胡锦涛同志2003年7月1日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明确指出,“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马克思主义认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动力。在单个的事件上和一定的时期内,人民群众最终的决定力量可能显现得还不够充分。但是,人民群众是历史前进的最终决定力量,这无疑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真谛。人民群众不仅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而且是不断发展的社会政治文明的创造者。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人民当家作主地位的不断巩固与增强,使人民群众更加自觉地把个人的命运同国家、民族和社会主义的命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更加自觉地发挥自己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行更加自觉积极主动的历史活动。因此,无论是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中,还是在坚持三者的有机统一、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都必须始终坚决相信、紧紧依靠和为着最广大人民群众。这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对我们的要求。否则,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也就失去了共通的血脉、根本的基础和力量的源泉,党不断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就不仅可能成为一句空话,而且还可能偏离方向。苏联解体、苏共垮台的根本原因也是其逐渐脱离、背离乃至最终背叛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所致。
第三,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载体。无论是紧紧抓住国内外难得的发展机遇,还是应对所面临的严峻挑战,都需要我们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现在,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我们有不少有利条件。我们坚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优越性。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政治文明建设涉及党的领导、政治思想、政治制度、行政管理、法制建设等方方面面,是一个内容广泛的系统工程,需要我们进行多方面的长期努力。同时,任何民主政治的发展都根本受制于一定社会的经济和文化发展水平。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是一个逐步发展的历史过程。加上政治文明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是一个调整社会上各个不同阶级、阶层、集团、群体乃至个人的政治关系、利益关系的过程,我国又有着地域广阔、人口众多、各民族各地域经济文化发展差异较大等特殊国情,这都需要我们在进行政治文明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时,既要有时代的紧迫感,又要有科学的慎重态度和稳妥的求实精神。在推进我国政治文明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我们应在党的领导下,十分注重把握好既要积极又要稳妥这个度,一切从我国国情出发,根据我们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我们改革的目标、内容、方法和步骤。只有这样,才能既充分反映和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政治需求,使政治制度更加完善、政治生活更加充满活力,又保持全国的集中统一,提高工作效率,保持社会政治稳定,使我们的政治文明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既卓有成效,又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第四,进一步坚定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正确的理想信念。我们党不仅是执政党,更是一个领导党。党的领导权与党的执政权的本质区别在于,党的领导权主要的不是依靠权力,而是除了依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之外,还要靠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先锋和模范作用,进而赢得人民的衷心拥护和支持而实现的。尤其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共产党人为了人民利益吃苦、牺牲在前的献身精神、高贵品格和自律,是法律、法规及纪律的他律所不能代替的。而正确的理想信念则是共产党人献身精神和高贵品质最为深厚的思想基础和力量源泉。实践证明,在世界范围内的社会主义思潮、理论、运动和制度处于高潮之时,人们对社会主义革命的长期性、复杂性、曲折性往往估计不足、急于求成;与此相反,则往往容易信心不足、悲观失望。正确的理想信念决不是一种空洞的说教和理论。它是被一种理论征服并不管遇到任何艰难险阻、依然自觉自愿、斗志昂扬、一往无前、义无反顾地去为之奋斗的精神支柱和强大动力。在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处于低潮之时,我们更需要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这时的理想信念就更显得更加可贵,并更能识别、考验、锻炼一个人。有没有正确的理想信念,大不一样。对各级领导干部来说,失去了这一信仰,极有可能害人害已。近些年,不少人特别是包括高级领导干部犯错误,受到党纪国法处理时,几乎都痛哭流涕反省,说自己放松了学习,丧失了正确的理想信念。正为因如此,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始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胡锦涛同志在前不久专题性报告会上,都把坚定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作为重要内容之一。这也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的根本举措之一。
(作者系中国社科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