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衔
初次分配为什么会失调?
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一个主要方面,是初次收入分配中劳动报酬所占份额明显偏低。大量可观察事实表明,我国劳动力确实存在如有的学者认为的超低价现象,即劳动力价格长期低于劳动力价值。导致初次收入分配失调的原因十分复杂,概括起来主要是:
第一,企业片面追逐利润的不当谋利行为。从运行层次看,利润是售价与成本之差。在售价一定的情况下,企业可以有两类谋利行为:一类是改进技术和管理、依靠企业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从而提高企业利润的正当谋利行为,另一类是通过直接、间接损害企业员工利益来不合理降低企业成本的不正当谋利行为。在企业缺乏自律和有效的外部约束的情况下,通常会选择不正当谋利行为:以各种手段直接压低工资以实现企业高利润,使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比重明显偏低;减少企业内公共投资以牺牲劳动者健康和安全为代价来节约不变资本,由此导致大量工伤事故、安全事故,并将事故的损失转嫁给社会;随意侵害劳动者权益以保证企业运行的低成本。
第二,企业内劳资力量的不对等。在工资决定机制转型后,没有真正形成大体对等的市场力量,工资决定权主要在企业或资方。据全国工商联一项主要由雇主回答的调查,在工资决定方式上,劳方的力量只占20%,资方占了80%。如果由雇员回答,问题可能更严重。企业内工资议价机制的缺失,使初次分配难以保证公平,劳动份额偏低很难避免,更不能保证工资的合理增长。1978年至2005年,我国GDP增长了49.23倍,工资增长了33.79倍,工资总额占GDP的比重则由15.61%下降到10.81%。尽管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很多,但企业内工资决定机制的缺陷应当是一个主要原因。
第三,国有或乡镇集体企业改制缺乏合理规范。一些学者的实证分析表明,由于分配不平等问题没有在民营化政策的设计中引起足够重视,以效率和管理激励为由,将大量公共财产无偿或廉价转让给少数人,是促成收入不平等上升的重要因素。这种缺乏合理规范的改制,刺激了对工资的侵蚀。
第四,相关政策措施滞后且不健全。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对工资与利润的冲突缺乏足够的准备,忽视了政府在保障企业收入分配公平性方面的指导作用和必要干预。即使出台的一些政策措施也往往无法有效贯彻。这导致企业缺乏必要的外部约束,使初次分配失调难以得到有效控制。
失调的后果是什么?
以压低工资来保证高利润,会导致一系列冲突:首先,劳动者或者过度劳动,损害健康;或者频繁跳槽,使企业培训费用增加;或者隐瞒生产能力,造成企业效率损失。其次,工资过低使企业缺乏技术创新压力,难以形成有效的竞争力。再次,消费倾向下降,国内有效需求相对不足,宏观经济失衡。低工资率造成劳动力再生产困难,劳动者积极性下降,使长期增长受到影响。另外,加剧劳资冲突,容易引发各种群体事件。这些,最终会使社会不和谐,企业发展不可持续,效率难以提高。
流行的见解认为,初次分配只能强调效率,分配的不公平只能通过收入再分配来解决和平滑。这种见解忽视了初次分配中客观存在的公平问题,没有初次分配的公平,就不可能有长期的效率。从西方国家的实践看,在初次分配中都建有协调劳资关系的平衡机制,这保证了西方经济的长期稳定。如果不在初次分配中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单纯寄望于再分配,特别是在我国以间接税为主,直接税为辅的情况下,公平与效率的矛盾将很难得到有效解决。因此,必须在完善再分配制度的基础上,深化初次分配改革,从根本上缓解初次分配失调。
初次分配改革何处破题?
第一,建立合理的工资制度,提高劳动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无论企业性质如何,工资结构都应当包括劳动力再生产费用和绩效报酬。前者只取决于社会劳动生产率,是无风险的。无论企业经营状况如何,都必须按照社会标准足额支付,不能压低和拖欠。对于公有制企业来讲,这是最低限。后者取决于员工和企业的努力,是有风险的。这种工资结构可以体现初次分配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要求,兼顾工资的保险与激励功能。
对于公有制企业,工资收入中还应当考虑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收益。对于非公有制企业,应当在健全法律的基础上,鼓励员工持股,分享资本收益,间接提高劳动要素的收入份额。
第二,建立和完善企业内工资议价和集体谈判制度,提高劳方在工薪决定方面的权重。这需要结合我国的情况改革企业治理结构,建立企业工资共同决定制度,保证企业员工能够有效参与薪酬决策。这方面应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
第三,建立和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强化政府的外部监督职能,促进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规范化、法制化,防止劳动力价格长期、过度低于劳动力价值,保证工资正常增长。
第四,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和转移支付制度,强化各种再分配制度在缓解初次分配差距方面的作用。大力发展各种性质的慈善事业和社会公益事业,建立更加完善和有效率的第三次收入分配体系。通过完善的收入再分配制度和第三次分配体系,补偿劳动力市场失衡造成的不利后果,提高劳动者在市场上和企业内的谈判力,以制约初次分配失调。
(作者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微观基础研究”首席专家)
[稿源:四川日报2008-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