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向阳
当前,关于推动建设和谐世界的相关研究正在持续深入开展之中,笔者在此提出若干进一步的思考,希望有助于对和谐世界建设的探讨。
一、对和谐世界的战略定位
和谐世界本质上是21世纪中国新的国际秩序观、世界观、天下观,是正在不断发展完善与系统化的中国的全球大战略。从国际秩序角度理解和谐世界,主要包括两大要素:一是关于国际格局的主张,即坚持促进多极化与国际力量对比均衡化,致力于实现与维护国际战略稳定,反对单极霸权;二是关于国际规则的主张,即对中国既有的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主张的进一步发展。
二、对和谐世界状态的几点简单描述
关于何谓和谐世界,可初步概括为如下几点:一是世界各国的多元性、多样性、差异性,包括发展水平、发展模式、社会制度、价值观、国情的多种多样,应本着“和而不同”、“和实生物”、“求同存异”、“和衷共济”的原则与精神来处理彼此关系;二是追求最大程度上的世界和平、稳定与共同安全;三是追求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以“天人合一”的精神致力于全人类与大自然的和谐关系;四是经济交往的互利共赢;五是各国之间的平等相待,坚持国家主权平等,反对大国中心与大国主义;六是国际合作与竞争并存,反对不择手段地恶性竞争与相互对抗,反对以意识形态或所谓“民主”与否来进行划线,反对建立与强化针对其他国家的政治与军事阵营;七是有秩序、有章可循与有法可依。虽然国际社会不存在一个世界性的政府,国际体系属于所谓的“无(世界)政府状态”,但国家与非国家行为体都受到国际法的约束与规范,而不是无法无天、为所欲为、弱肉强食。
三、推动建设和谐世界需要妥善处理“我”与“他”、自身与外界两者之间的关系
一方面,主权国家依然是当今国际关系最主要的行为体,随着国与国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各国需要有效捍卫本国的国家利益;另一方面,在全球化大背景下各国的共同利益与人类的整体利益日益凸显,只有通过国际合作才能共同应对各种层出不穷的全球性问题与挑战,因而需要不断强化世界“大局”与“地球村”的意识,反对一味地搞本国至上。应统筹协调国家利益与国际责任,处理好维护国家利益与兼顾世界利益、坚持独立自主与强调国际合作之间的辨证关系。
四、推动建设和谐世界的四个层次
首先是在中国大陆建设好“和谐社会”,建设“和谐社会”是推动建设和谐世界的立足点;其次是促进“和谐两岸”,致力于大陆与台湾之间的和谐相处与和平统一;再次是积极推动“和谐周边”与和谐地区的建设,争取实现中国与邻国之间、乃至邻国之间的和平与和谐相处。和谐世界是由各个和谐地区所构成的,而和谐周边则是我们推动建设和谐世界的出发点;最后是逐步地推动建设“和谐世界”,争取实现全世界的总体和平与基本和谐。
五、推动建设和谐世界的五大领域
这也正是当今国际关系所涵盖的五大领域,扼要而言,即国际政治领域的主权平等与求同存异、国际经济领域的互利共赢与共同发展、国际安全领域的相互合作与共同安全、国际文化领域的相互尊重与取长补短、国际环境领域的相互协调与共同应对。
六、推动建设和谐世界的三类主体
推动建设和谐世界存在着三类主体,这三类主体及我相应举措分别是:一是为数不多的大国。大国毕竟是国际关系中的主角,为此应妥善处理大国关系,积极致力于大国之间的良性竞争、相互合作、和谐相处,努力建设和谐的大国关系,推动各大国共同致力于建设和谐世界;二是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建设和谐世界离不开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积极参与,为此应坚持中国的发展中国家属性,坚持为广大发展中国家说话、维护发展中国家的整体利益。适当发挥中国在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桥梁作用,力争逐步缩小南北差距,努力建设和谐的南北关系。与此同时,也应正视发展中国家自身的新变化,建设新型与和谐的南南关系;三是作用越来越突出的非国家行为体,应正视国家行为体与非国家行为体之间的互补关系。要善于利用非国家行为体的丰富资源与积极作用,因为建设和谐世界不全是主权国家的事情,它也离不开广大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国际非政府组织、跨国公司等非国家行为体的积极参与。
七、推动建设和谐世界的三个途径
其一,大国不仅是推动建设和谐世界的重要主体,和谐的大国关系也是和谐世界的关键内容之一。为此,应进一步增强大国之间的战略协调与“战略对话”,增信释疑、增加彼此战略互信,避免与减少战略误判、战略疑虑、战略猜忌,努力避免在大国关系中搞拉帮结派与零和博弈;其二,通过国际组织进行全球治理。面对全球化不断与全方位地向纵深发展的现实,应意识到全球治理乃大势所趋,而全球治理的主要载体与平台就是国际组织。为此,应坚持多边主义,通过改革进一步增强政府间国际组织尤其是联合国的权威;其三,强化国际法与国际多边制裁。建设和谐世界不能光靠良好的主观愿望与道德说教,不能一味期求有关方面的良心发现,而应广泛重视运用与实施国际法,包括增强国际多边制裁的合法性与可靠性,既要反对动辄对外实施单边制裁,又应坚持由联合国安理会授权、对违反国际法的行为实施有效的国际制裁,以国际法与国际多边制裁来有效威慑威胁世界和平、破坏和谐世界的国际不法行为。
(《学习时报》第36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