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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设计征集活动全面展开,新校服最快明年和学生见面
核心提示
十几年不变的校服款式终于有了变化的征兆:我市首次为学生校服制定管理规定,这个规定的最大变革在于:它将改变我市校服生产仅有少数几家企业承担的现状,而允许通过招标来确定生产校服的定点企业。《厦门市城市中小学校学生统一着装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花了一年半的时间,正式出台。市教育局此前至少组织了六场座谈会,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校、学生、家长、纺织服装行业协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物价部门等方面的意见。
权威解读
穿出“有厦门特色”的校服
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副主任沈雷表示,《办法》的出台,将有利于规范学校校服面料选择和校服采购等,从费用上看,可以降低生产成本,为学生提供更优惠价格的校服。沈雷昨日为厦门日报解读了《办法》的关键点。
校服分春秋季制服和运动服
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将全权负责我市城市中小学校学生统一着装工作。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区以上公办中小学校(含职业中学),即城市中小学校,实行学生统一着装制度。校服原则上分为中学男装、中学女装、小学男装、小学女装等4类,每位学生有春夏、秋冬的制服和运动服等四类校服。
解读:在此之前,厦门的学校事实上普遍都没有制服,只有运动服,《办法》中虽然将学生服装分为运动服和制服,但是,是否要添置制服,还是由学校决定。
校服款式决定权在学校
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负责召集有关专业人员和学校领导、教师、学生以及家长代表,对征集到的款式进行审定和公布,各校可从中选择自己喜爱的款式,但不得采用未经审定公布的款式。
解读:校服款式决定权在学校,不必全市统一,学校可以自己提供款式,然后到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备案”。
校服面料有规定的指标
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学生统一着装的用料品种、规格及质量技术等要求。
解读:虽然各校有自己款式的校服,但是,校服面料有统一要求,例如,面料中棉的含量、PH值、甲醛残留量、平方米克重等指标都要有详细规定,这将使得校服的质量有保证。
生产厂家通过招标确定
全市城市中小学校学生统一着装用品按质优价廉、保本微利、服务学生原则,实行定点生产供应。定点生产供应企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非定点供应企业不得参与我市学生统一着装用品的生产供应。此外,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还将定期对定点生产供应企业的服务内容、质量、态度、水平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解读:招标是为了进一步降低学生装的成本。目前拟定是三年招一次标,之所以定三年,是因为从面料挑选到生产,一般需要四个月时间,招标也要花上一个月,如果定一年,时间太短,可能导致不断地在搞招标,其次,三年的期限也比较合适我市现行的学制。
校服实行注册商标管理
全市城市中小学校学生统一着装用品实行统一注册商标管理。商标名称、图案由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确定,并由其向商标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解读:以往校服一般是仿制,而拥有自己注册商标的校服,最终将有利于形成厦门特色的校服。
校服买几套,学生说了算
学生购买统一着装用品的数量,由学生在满足学校统一着装基本要求的前提下,结合自己的需要和家庭经济能力自主决定,不得指令配售。
义务教育阶段享受政府补助的贫困学生,其统一着装的费用按分级管理原则,由所在学校承担,费用可在助学金中列支。
校服质量要定期检查
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应定期会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学生统一着装用品进行抽检,保证学生统一着装用品的质量。对出现违反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问题和服务问题的定点生产供应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未整改的取消其资格。
学校工作人员不得从非定点生产供应企业购买学生统一着装用品发给学生;不得私自收受企业以各种名义发放的劳务费。违者,由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违法的,送交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