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欢迎本校师生、离退休人员使用本馆图书文献资料。我们愿意竭诚为您服务。如果您需要办理借阅证,请认真阅读以下条款。
一、服务范围:可以借阅全部的图书,可以阅览现刊现报阅览室、过刊阅览室及各专业阅览室的书报资料。可以利用本馆电子读物阅览室。可以使用本馆计算机书目查询系统。
二、借阅规定:教研人员限借50册,借期360天。行政管理人员限借10册,借期60天,续借一次60天。离退休人员限借5册,借期60天,续借一次60天。临时工可借2册,借期7天。各阅览室的报刊资料只限阅览,一律不予外借。如果需要本馆可以复印。
三、赔偿规定:如果外借图书丢失、污损处予原书价5—10倍的罚款,外借图书逾期不还,处予每天每册0.50元的罚款。在阅览室有违规行为无条件接受管理员处罚。
四、办证规定:除本校教工人员外,其他读者借书时须交纳50元至100元押金,还书时返还押金。
五、办证地点:本校三号楼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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